為因應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」於114年9月24日修正公布,其中第15條新增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依親居留期間,得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從事工作,增列相關申請工作許可應備文件,該部於同年12月26日修正發布「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5條及第32條工作許可審查作業要點」,詳情請逕至該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(https://www.wda.gov.tw)「最新消息」項下查詢。
2025/12/30
為因應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」於114年9月24日修正公布,其中第15條新增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依親居留期間,得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從事工作,增列相關申請工作許可應備文件,該部於同年12月26日修正發布「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5條及第32條工作許可審查作業要點」,詳情請逕至該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(https://www.wda.gov.tw)「最新消息」項下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