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函釋有關組織型態為「獨資商號」之雇主變更「負責人」,或組織型態變更為「合夥事業」,如要繼續聘僱「獨資商號」之雇主所聘僱外國人,應依「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」相關規定辦理接續聘僱案,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2025/06/23
勞動部函釋有關組織型態為「獨資商號」之雇主變更「負責人」,或組織型態變更為「合夥事業」,如要繼續聘僱「獨資商號」之雇主所聘僱外國人,應依「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」相關規定辦理接續聘僱案,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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