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詐四箭齊發,使詐欺犯罪無所遁形

2024年10月14日

 

打詐新四法之新作為

資料來源: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

 

政府推動打詐新四法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」、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」、「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」、「洗錢防制法」的制定與修正,獲得朝野政黨的高度重視,也備受民眾的關注,本院於今(113)年5月推出法案後,立法院在第一會期儘速審查與協商,於7月即完成立法程序,並由總統公布施行,賦予行政團隊和執法機關打詐利器。


其中,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整合行政機關與民間企業量能,共同防制詐欺犯罪;在刑事司法方面,加重犯嫌刑責與假釋門檻,也制定多項詐欺被害人保護措施,要減少詐欺犯罪對民眾造成之危害。


另外配套三法賦予執法機關透過正當程序,運用科技偵查工具加強執法,達成我國強力痛擊詐騙的目標,以及將新興洗錢犯罪手法入刑化,以符合國際規範要求,強化偵查辦案時的法源依據,期能在第一時點破獲,並瓦解詐欺犯罪集團。


打擊詐欺犯罪是施政的重中之重,更是民眾心中最期盼的事項,藉由此打詐四支箭齊發,溯源追查所有詐欺共犯,使詐欺犯罪無所遁形。行政院團隊也已啟動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」2.0(下稱綱領2.0)研修作業,提出更為精進的打詐策略與具體措施,並自114年1月起實施。希望藉由綱領2.0與打詐新四法相輔相成,有效打擊詐欺犯罪,保障國人財產安全。

 

參考資料:

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」2.0規劃與作為PDF

打詐新四法-配套三法之執法新利器PD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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